近日,浙江省余杭市的小丽怀疑男友出轨,便和男友吵了起来。女方害怕自己被打,拿起菜刀想要威胁男友。结果菜刀从40楼被扔下,砸中楼下一辆200多万的豪车,维修费用约13万。目前,小丽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5月19日《看看新闻》)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高楼抛物事件屡屡发生,有的高楼抛“酒瓶”,有的高楼抛“灭火器”,有的甚至高楼抛“菜刀”,这让许多市民每每经过高楼楼底时便心生“恐惧”,担心“一不小心”就被楼上的抛物“击中”。
众所周知,高楼抛物一旦击中行人,轻则伤,重则亡。近年来,各地因高楼抛物已致伤致死多起。可以说,这一起起高楼抛物事件,无不让人深感“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而胆战心惊。
为了防止高楼抛物事件的发生,有的在小区里安装摄像头进行“全天候”监控;有的成立“妈妈防空队”,集体应对高空抛物……这些“办法”虽然能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起到一定的实效,但却是治标不治本之策,并未能真正达到“长治久安”。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高楼抛物”,还得法律“站出来”,用“刑罚”伺候。按照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对特定人的生命造成侵害,则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并同时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利益,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可见,“高空抛物”以“刑罚”追究是有明文规定的。
此次,余杭一对男女朋友竟然因为吵架而把一把菜刀从40楼扔下,所幸菜刀只是砸中一辆轿车,如果要是砸中行人,后果将是不堪设想。对此,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当事人依法实施刑拘。笔者以为,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课。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
笔者衷心希望今后类似的“高空抛物”以“刑罚”论处的判罚不妨多些,再多些。同时也希望通过“40楼扔菜刀被刑拘”这一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自觉养成“高楼不抛物”的良好习惯,从而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安全、放心、无忧地经过楼底,远离“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再为“高楼抛物”而“胆战心惊”“步步惊心”。(文/叶金福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