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V黄晨灏,中国行#2019年9月2日,央视网一篇“民政部:严重失信行为单位或个人不授予中华慈善奖”报道引起了我的深思。回想郭美美事件给我国慈善事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开援助款项使用情况,仍然是当务之急。
严重失信行为属于司法领域里经济纠纷,民事范畴。我个人认为,慈善是个人行为与当事人多少经济纠纷官司无直接关系。捐钱为了获奖,这样的评比不是欺骗慈善事业和广大善男善女吗?
现在社会压力这么大,慈善款项透明度如何评判?难道,我们对于慈善活动的热衷,已经达到疯狂不计后果地步?本着有余钱时可以做善事,没有余钱时回家做家务事原则,我个人认为:努力工作多赚钱、多缴税就是对社会最大慈善。
我国是公有制为主的国家,各地政府理应成为慈善事业最大的投资和买单者。指望企业和个人捐钱的做法,的确有待探讨。
民政部表示,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2月29日。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填报参评材料或在网络投票活动中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或者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个人,均不授予“中华慈善奖”。另外本届中华慈善奖的表彰向脱贫攻坚领域倾斜。
最后,我期待民政部将去年收获到的慈善款项收支情况,以及落实到项目、人头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张榜公开。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 中国网络媒体著名时事政治评论家 人民网著名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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