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V黄晨灏,中国行#2019年9月5日,人民日人民网强国论坛置顶讨论“落马厅官身边的利益团伙:前司机当掮客,弟弟协调“问题。“你找老板出面帮个忙。”张宁与蒋小明的这一简短对话的背后,是180万元的贿赂。他们口中的“老板”不是某个商人,指的是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蒋益民,蒋小明是蒋益民的弟弟,张宁则给蒋益民当了6年的专职司机。
三人形成了一个小利益团伙:张宁利用老领导蒋益民的关系,不但自己开公司揽入大量与环保相关的业务,还接受他人请托找老领导帮忙,然后坐地收钱;蒋小明则因为蒋益民弟弟的身份,与张宁沆瀣一气,充当了“协调关系”的角色。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近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先后公布张宁、蒋小明两人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张宁犯行贿罪、受贿罪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涉案金额超过1600万元,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蒋小明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执行有期徒刑13年,违法所得1870余万元予以追缴。
2018年12月26日,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蒋益民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其所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36万余元。
正如人民网网友所言,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认为,近些年国家重视环保对环保投资巨大才有“不良”环保机构不断捞钱机会。对于环保项目立项、环保资金审批监管的确存在问题——技术实际价值与资金规模认定严重不同步。
如何监管呢?等待基层出现问题制定监控方案,是常用手段。为保护干部,我们不可以提前制定出一套预防、预报环保项目立项、环保资金审批腐败的监管机制吗?
靠老百姓知情人检举揭发、受害人投诉,官员之间内讧、二奶三奶举报、民营企业相互拆台等组建起来的反腐败队伍庞大也切实可行,但与预防腐败效果相比,层次还是低了一些。从道德从良心上讲,官员难道不可以自查自纠,自觉杜绝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吗?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 中国网络媒体著名时事政治评论家 人民网著名大V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