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造假的危害,我想它有两个方面:在国家层面上,统计造假可以造成国家方针政策偏离实际运行轨道;对于地方政府,由于统计数字造假可以造成“虚报冒领”假话泛滥风气。
北京青年报,近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公告,就《**************统计法(修正案)》(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统计法相关条文作出52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对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力度,加大对统计弄虚作假的问责力度。《征求意见稿》新增第五条明确:统计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对统计弄虚作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前不久,国家统计局通报了对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情况。因数据造假,对此案中17名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处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7人。县委书记、县长、两名副县长同时被处分,这在全国尚属首次。这次将地方党政一把手作为问责对象,加大了对数据统计造假的问责力度,有望起到积极的警示作用,反映了政府加大对统计数据造假惩治力度的决心。
文章说,统计造假危害甚大,容易给政府的决策形成误判,并且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可谓误国误民,堪称名副其实的数字腐败。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是科学决策的重要来源,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极为重要,若没有真实有效的统计数据,党和政府很难作出科学有效的决策。统计造假容易滋生官员不干实事、虚假浮夸的不正之风。统计数据弄虚作假,除了重复统计、数出多门和基础资料不全等客观因素外,通常都是畸形的政绩冲动作祟,特别是“数字出官、官出数据”的扭曲政绩观。
北京青年报“对统计造假应全面加大问责力度”新闻评论说出了过中奥秘,统计造假者入刑实在必行——统计造假是对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体步骤的严重亵渎。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出主贴约2万篇、首度提出《用网络管理国家》并在人民网超过一亿阅读、曾首度提出“网络实现了家国合一梦想”并获得中央外宣办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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