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网贷,网络金融公司通过网络发放贷款;网民通过网络借到需要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本金利息。现实情况怎么样呢?新京报《网贷平台类案件逐年增长,被执行人年龄20岁至30岁》新闻调查,震惊世人。
监管缺失,网贷双方违规操作,无法兑现各自承诺。
新京报调查结论:近年来,网贷平台在给人们带来金融消费便利的同时,也随之产生一系列问题。今日(10月31日),北京二中院召开网贷类执行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数据显示,网贷平台类案件增长明显,案件被执行人涉及年龄范围相对集中,20岁至30岁之间较多,职业角色多元,有刚入职大学生,亦有公务员等。
网贷平台类执行案件,是指以P2P网贷平台为基础而产生的借贷案件,以网贷平台或运营、合作公司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网贷平台的借款人的案件。
北京二中院统计数据显示,网贷平台类案件增长明显。经统计,北京二中院近三年来1002件仲裁类执行案件中,网贷平台类案件就占15.8%。其中,2017年占4.6%;2018年占15.1%;2019年(截至2019年10月21日)占21.7%。
数据显示,北京二中院执行三庭近三年的159件网贷案件中,近80%的案件被执行人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被限制高消费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有20%的案件因借款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而被动履行。此外,被执行人存在逃避的侥幸心理。
北京二中院提醒,群众要识清“套路贷”,避免入陷阱。“套路贷”表现为,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即以各种名目诱骗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有的还要求对前述合同进行公证,为违法目的披上合法外衣。
同时,套路贷通常会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实际上借款人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转入银行账户的前述钱款。并且单方制造违约,故意设置各种违约条款、制造违约陷阱、刻意躲避还款等方式,使借款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造成借款人违约。
新京报认为,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将强制执行工作纳入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限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惩戒范围,真正做到让老赖寸步难行。完善对失信人员的信用记录的管理工作,增加失信惩戒措施的威慑力。
法官特别提示,网贷借款人尤其是青年群体要培养诚信意识,养成信用消费的良好习惯,在电子邮箱等虚拟联系方式无实名认证的情况下,借贷之前要充分考量违约成本,重视法律后果,杜绝“白借白花”、“反正失联”等侥幸心理。
网贷是民间信贷的网络范本,无法控制风险吗?民间信贷实质是什么?我认为,民间信贷实质是高利贷。
我国信用基础建设很不完善的今天,信誉贷款不可行,网络贷款视其为经营行为需要经营者具有风险意识,要有承担亏损能力。否则,陷入“贷款打官司,打官司贷款”恶性循环当中对社会稳定不利。我建议,网贷公司应该用公益慈善心态面对中国消费者,网贷不是盈利行为。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出主贴约2万篇、首度提出《用网络管理国家》并在人民网超过一亿阅读、曾首度提出“网络实现了家国合一梦想”获得中央外宣办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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