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产品有两面性。百草枯是一种剧毒除草剂,与土壤接触后很快失效是一种对土壤及植物根部没有伤害的除草剂。这种农药对人体毒性极大,无特效解毒药,口服中毒死亡率极高。类推人脸识别系统如果被滥用,个人隐私将会受到很大程度的伤害。
近日,人民网转载钱江晚报《保护隐私权,人脸识别应明确边界》新闻评论,说出了公众担忧:人脸识别系统必须规范边界,防止出现个人隐私泄露被犯罪分子利用的恶性案子出现。
文章指出,法学博士的起诉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把问题暴露出来,供社会讨论,寻找它的边界,以形成规范。今年7月,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引进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于年卡使用者的入园检票。该动物世界还向所有年卡用户发送一条信息:“指纹识别取消,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请尽快前往年卡中心注册。”
10月28日,一名年卡用户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缘由正是这项新升级的人脸识别技术。这位质疑的用户名叫郭兵,他是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是浙大法学博士。
文章担心,这名用户质疑:一家动物游乐场采集人脸信息,其安全性、隐私性值得怀疑,万一信息泄露谁能负责?
人脸识别从技术上说可以做到非常精确。前段时间说某快递柜推出人脸识别,结果被几个小学生破解的事,这不是人脸技术不行,而是很多商家限于成本制约,采用了低成本、有瑕疵的技术。
人脸识别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场景,比如支付,刷个脸就成了;进地铁进高铁或者一些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如果采用人脸识别,通关速度将快得多。还有小区的安全问题,要执行得好,采用人脸识别的门禁系统无疑更让人放心。
文章疑惑,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范围该是什么?如果小区里使用属于滥用,那么办公楼里使用算不算滥用,在大街上使用算不算滥用?互联网企业的很多服务,需要个人身份捆绑,怎样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才算合规?
互联网服务离不开给个人定位,定位又离不开对个人信息的使用,否则,打车软件怎么知道你在哪上车呢,想上车的那个人是你而不是他呢?所以说,若一概不准记录个人信息,我们只能退回到过去的时代。可是,如果滥用、非法收集、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甚至倒卖牟利,又是社会绝对不能接受的。
高科技产品很多时候控制不好会造成人类灾难,如原子弹、机枪发明者目的为了终止战争,恰恰相反它对人类屠杀比冷兵器还要厉害。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为人脸识别确定适用范围就变得尤其迫切和重要。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出主贴约2万篇、首度提出《用网络管理国家》并在人民网超过一亿阅读、曾首度提出“网络实现了家国合一梦想”获得中央外宣办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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