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看好双11并不是说购物者、商家、电商平台不需要“狂欢节”,打着1折、2折、3折、5折价格商品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商业欺诈行为。电商“双11”打折就是对法律保护消费者利益条款的一次公开挑战!
近日,法制日报撰文《电商直播狂欢背后的隐忧 质量售后等问题浮出水面》揭示了“双11”丑恶嘴脸。
原文摘要:“双11”预热直播带货火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浮出水面
面对越来越复杂多变的折扣方式,今年“双11”前,很多观众开始选择在网红直播间领优惠券,然后在主播们“OMG,买它”的魔性口号中,心甘情愿地拍下一单又一单。近日,坐拥近600万粉丝的“大网红”李佳琦在直播中卖不粘锅却粘了锅,迅速成为网友的笑料。那么,这些由网红极力推荐、明星点赞加持的商品,能够买得放心吗?
“最近中了电商直播的毒,看啥都想买买买。”临近“双11”,不少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叹。事实上,网红直播带货早已不是新鲜事。2016年,某电商平台便推出了直播功能。销售人员可以在直播中对商品进行推介,观众则可以直接在观看过程中下单购买。
11月8日,环球网用《“双11”将至快递公司串通涨价?监管部门出手》显著标题,再次公开警告快递行业集体涨价涉嫌垄断等违法行为: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百世汇通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从原来1-2元/公斤上涨到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快递公司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
双11前快递涨价为真,双11期间商品降价,那肯定有假,他们假在,一是假货,二是冒牌货,三是说不清楚的货。行货、正品怎么可能降价呢?我建议,消费者应该檫亮眼睛远离双11网络购物“狂欢节”。国家执法部门必须严厉打击“双11”期间电商虚假打折,暨欺骗消费者的犯罪行为——“双11”电商打折是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公然践踏!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出主贴约2万篇、首度提出《用网络管理国家》并在人民网超过一亿阅读、曾首度提出“网络实现了家国合一梦想”获得中央外宣办奖励! )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