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法院:五年北京各级政府被告量逾9千解决“告官不见官”》:这是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如果党和国家政策官员不执行,这是违反了党纪属于纪委监委查处范围;如果地方政府行为、官员行为使老百姓企业蒙受经济损失,赔偿多少呢?双方协商不下去情况下,应该由法院来综合协调判决(解决)!
我认为,民告官提法属于封建社会人治价值观,不是社会主义法制核心价值观。因为,法院官员自己也需要地方同级政府人大任命,法院法官无法管理各级部门干部提拔调动,更无权管理纪委监委日常工作。
原文摘要:过去五年间,以北京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共计9126件,占51.9%。12月30日,北京四中院通报五年来改革成效并发布十大影响力案件。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4年12月30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
据通报,五年来,北京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572件,审结17006件,结案率96.8%,其中以重大金融保险纠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为主体的民商事案件5371件,占30.6%;以北京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9126件,占51.9%;以特殊重大主体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走私类案件为主体的刑事案件227件,占1.3%;执行案件2848件,占16.2%。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挂牌成立后受理首案入选十大影响力案件。案情显示,2014年12月30日,原告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路桥公司)因不服密云县人民政府所作《关于北京王某运输户“7·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情况的批复》(简称《批复》),向四中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2月10日,时任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时任密云县副县长郭鹏坐在被告席上出庭应诉。
通报显示,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上,该院五年来共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69件,涉案标的1239亿元;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1290件,涉及75个国家和地区,有效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21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18件,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损害赔偿诉讼机制改革,探索替代性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创新适用公益信托责任承担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出主贴约3万篇、首度提出《用网络管理国家》并在人民网超过一亿阅读、曾首度提出“网络实现了家国合一梦想”获得中央外宣办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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