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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黄晨灏文集 >

“隐瞒新冠接触史判刑”深得人心

2020-03-24 | 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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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4日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出“两高: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新闻报道,大意是说,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隐瞒接触史判刑”。

抗击新冠病毒,我国政府、全社会付出了巨大努力、巨大代价,目前已经取得巨大胜利,国内“新冠病毒”大流行止住了,国外输入性“新冠病毒”必须控制,两高“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司法解释,执法有据深得人心。

原文摘要:今日(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再次就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相关问题联合答记者问,明确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只要在出入我国国境的过程中实施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都应当适用我国法律,适用统一的司法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摘要:两高负责人介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现扩散态势,通过口岸向境内倒灌成为现实危险,依法严惩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筑牢国境卫生检疫防线,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牢固树立国门安全理念,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具体而言,适用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只要在出入我国国境的过程中实施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都应当适用我国法律,适用统一的司法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中的“甲类传染病”为甲类传染病或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中的“检疫传染病”为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行为人在入境时拒绝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检疫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行为人在入境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出主贴约3万篇、首度提出《用网络管理国家》并在人民网超过一亿阅读、曾首度提出“网络实现了家国合一梦想”获得中央外宣办奖励! ) 

(责编: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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