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是神是医还是药,争论几千年没有停止。我理解,随着西方医学抛弃神学务实从医后,我们又在不断诠释中医药给国人带来物质与精神上享受,从“信则灵,不信不灵”信仰中获得中医药能够激发人体分解抑制霉缓慢“调理人体机能”达到治愈疾病目的。
现代科技已发达到无法用意念解决问题的阶段。我支持,《南方日报:别把法律与道德混为一谈》新闻评论观点,近日,一则“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山东一名中医志愿者驾车前往武汉,参加某中医组织的志愿活动,结果返回山东后,因非法行医被罚款3万元。
文章认为,与当事人自觉领罚不同,很多网友倒是为其鸣起了不平。翻看新闻下的留言,有不少这样的言论:“人家都已用生命赴前线将功补过,凭什么再拿陈年烂芝麻事来罚!”“没证怎么了?不是一样创造奇迹吗?”……应该看到,随着“医院抗疫补贴向领导倾斜”“社区工作者不属防疫人员”等新闻出现,大众对战“疫”英雄遭遇的不公容易产生敏感,不过在这里,援鄂身份和非法行医显然是两码事。网友的一些看法没有做到实事求是,也是缺乏逻辑的表现。
事实证明,这名中医自告奋勇前往一线是事实,但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也是事实。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行医罪,而法律在对某些行为进行评价时,只将法律行为本身作为评价对象。非法行医是个明确的法律事实,不能因为一个人动机良善、人格高尚就网开一面,更不因当事人作出了贡献就既往不咎。总之,法律和道德是两码事,不宜混为一谈。
不可否认,在民间实践中,中医的有效性得到了广泛的证实,但也有不少群众没有充分认识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认为一些小诊所“方便”“便宜”,成为非法行医机构赖以存在的“客源”。国家出台相关法律规范合法医疗行为,包括传统中医在内,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群众生命安全。那些认为证书不重要的看法,保护不了这名医生,更捍卫不了中医。
不久前,四川大申健康养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想自己生产几款“中药配制酒”。我告诉他们必须寻求有行医资格医生出具配制酒配方,同时交给北京专家对配方进行鉴定和认可。
坚决能不相信江湖老中医“骗子”伎俩。因为,他们医托药托众多,极易出现问题。在选择酒源问题上,必须选择具有几百年生产历史“优质窖泥微生物”粮食发酵酒生产基地——四川崇阳药香型白酒“非遗”传承人余刚所辖酒企。
最后,我想声明:医药是以一个非常复杂的民生问题,中医医生必须持有从医资格证!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出主贴约3万篇、首度提出《用网络管理国家》并在人民网超过一亿阅读、曾首度提出“网络实现了家国合一梦想”获得中央外宣办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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