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姚江金茂府的一场火灾,再次引发网友对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的关注。海曙青林湾东区、江北区皇都香溪园小区的业主昨天一大早便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留言,曝光了自家住宅楼中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4月9日《宁波日报》)
据报道,家住海曙区青林湾东区的网友“东区居民”留言:昨天傍晚,住在高层的业主检查了自己楼道的消防活火栓,竟发现没有水。同时,放在消防箱里的“消火栓月度检查表”已有五个月没有检查记录了。
众所周知,在高层住宅楼中配置消防设施,其目的就是万一遇上火情的时候,能及时地利用这些消防设施扑灭火灾险情,以确保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可实际上,在一些小区的住宅楼中,消防设施成“摆设”的现象竟相当严重。有的为了省钱,任凭灭火器“过期”;有的消防栓多年失修,无人管理,不是锈迹斑斑打不开,就是打开也没有水;有的消防栓月度检查表“一片空白”,“检查”成了“没查”。殊不知,如此“漠不关心”,万一发生火情时,灭火器成了“哑弹”,消防栓“断水”,那也就只能眼睁睁地任大火肆虐。如此,后果将不堪设想。
消防设施缘何会成为“摆设”?笔者以为,究其根源,还是心存侥幸所致。有的添置消防设施纯属是为了应付检查,若是检查过了关,也就懒得再管理和维护了,往往要等到发生事故了才追悔莫及。其实,添置消防设施只是防火工作的第一步,还必须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护工作,这样关键时刻才能“处事不惊”。
因此,笔者以为,要真正消除火灾隐患,除了消防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管的力度,使消防意识深入人心,做到防患于未然之外,各地各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对消防设施精心的维护和管护,让消防设施在关键时刻能“用得上”,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总之,一句话,“消防设施”不能成为一种“摆设”。(文/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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