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饭馆餐厅将不得再主动提供包括筷子、勺子、刀叉等一次性餐具,外卖平台则默认“不勾选=不需要”模式。新规实施已有10天时间,记者注意到,大部分饭馆餐厅送出外卖时已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但也有个别餐馆推出了1毛钱的付费一次性餐具包,而且与套餐“捆绑销售”,消费者想取消都没门儿。(5月10日《北京晚报》)
一直以来,消费者在外卖订餐时,饭店餐厅一般都会主动提供筷子、勺子、刀叉等一次性餐具,这既是优质服务的一种体现,又是方便消费者的一种表现。但由于提供筷子、勺子、刀叉等一次性餐具,既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又不利于垃圾分类,因而,近年来,各地许多地方纷纷出台新规,明令禁止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服务。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饭店餐厅却对“禁止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新规“置若罔闻”,不是在订餐平台中设置“默认勾选”,就是与餐食一起“搭售”,从中赚取一次性餐具包的费用。加之,一些消费者对商家的这种“捆绑销售”行为也大多“满不在乎”,更是助长了餐具和餐食“捆绑销售”的违规行为。
其实,按照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从5月1日起,无论是餐饮经营者,还是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并应当设置醒目的提示标识。如违规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可见,餐具和餐食“捆绑销售”不仅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消费侵权”和“消费欺诈”行为,而且也是一种违规违法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对餐具和餐食“捆绑销售”的违规违法行为,亟须“重典”整治,严厉打击。首先,监管要到位。工商、食安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餐具和餐食“捆绑销售”行为应给予严厉制止,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其坑害广大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其次,执法要从严。对外卖商家餐具和餐食“捆绑销售”行为,一经查实,应给予“严惩重处”,该约谈的要约谈,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吊销营业执照的要吊销营业执照,让其为自己的违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其三,消费者要学会维权。一旦发现外卖商家存有餐具和餐食“捆绑销售”行为,消费者要“第一时间”向工商、消协等部门积极投诉,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学会说“不”,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当然,商家也应学会守法经营。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外卖商家的守法经营教育,让其知晓餐具和餐食“捆绑销售”是一种违规违法行为,从而促使其切实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从严执法,维权跟进,再辅以商家的守法经营,就一定能遏制少数商家餐具和餐食“捆绑销售”的行为,从而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正常、有序、合法的外卖订餐环境。(文/叶金福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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