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村干部认真履职,近期,安徽亳州市谯城区出台《亳州市谯城区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制定20条村干部行为“底线”,将“踩红线”行为管理延伸至村干部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倒逼村干部规范履职、干净做事。截至目前,该区共有128名村干部接受提醒谈话,18名村干部因严重违反底线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中国组织人事报》2020年5月13日)
村干部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中央在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担负着组织和领导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目前,持续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时代强音下仍有杂音,仍有个别村干部腐败问题被曝光出来。 在如此高压态势之下为何还有人敢顶风作案,本质上暴露出的是部分村干部政治思想认识不够、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等问题。
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绝非无关痛痒的“小事”。群众身边的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妨害的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落地落实,破坏的是党员干部和群众之间的鱼水之情,长此以往将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和经济社会发展。
村干部要为自己添加“防腐剂”。一是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科学内涵,并将其作为立身准则贯穿工作和生活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二是始终坚守政治立场,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问题抓早抓小。强化内在自省,在日积月累的为人民服务实践中回答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这几个问题,不断提升宗旨意识。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之年,面对战“疫”战“贫”的加试题,广大基层村干部应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认真思考、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在产业扶贫等重点工作上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先锋作用,为村民脱贫致富支招儿,当好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领头羊”。(文/熊怀利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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