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虞看女儿,上高速前喝了酒,迷迷糊糊又在路上喝了半斤白酒。”近日,一辆浙D牌照雪佛兰轿车途经绍诸高速卡点时,被交警拦下。驾驶人卢某一边喝酒一边开车,交警还在副驾驶座上找到两瓶白酒,一瓶已喝完,另一瓶刚开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浙江绍兴警方对卢某立案调查。他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一系列处罚。(5月26日《绍兴晚报》)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一位司机朋友都知晓的交通“禁令”。然而,驾驶人卢某却“边喝白酒边开车”,这不仅是对交通法规的一种蔑视和挑衅,更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笔者以为,驾驶人卢某将受到拘役、吊证、罚款等多项处罚,完全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众所周知,“酒驾”“醉驾”是一项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稍有不慎,就极易酿成交通事故,轻则人车受伤,重则车毁人亡。近年来,因“酒驾”“醉驾”而酿成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不仅给驾驶人和他人造成生命威胁,而且也给许多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伤痛。可以说,“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并非是一种“夸张”,而是一种“现实”。
其实,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酒驾”可以扣分、罚款、暂扣驾驶证,而“醉驾”则可以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甚至追究刑责。可见,无论是“酒驾”也好,还是“醉驾”也罢,触碰“禁令”都将会受到交通法规的“严惩重处”。
此次,驾驶人卢某因“边喝白酒边开车”而被拘役、吊证、罚款等多项处罚,笔者相信,卢某一定会“很后悔”。但世上没有“后悔药”,这只能当做一次“教训”。
笔者衷心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从驾驶人卢某身上吸取“教训”,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遵章守法,安全出行,切莫让“边喝白酒边开车”的“奇葩新闻”再次见诸报端。(文/叶金福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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